12月1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地集约用地制度,保护资源、促进发展为一体,保障产业项目在海南自贸港落地,促进海南自贸港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的规划和用地保障。
媒体表示,根据《意见》,在优化产业空间规划布局、科学指导项目选址的基础上,海南鼓励规划用途混合灵活利用。
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综合考虑空间、布局、产业融合等因素。鼓励工业、仓储、科研、商业、商务、金融等规划用途混合布局,共享空间设施,明确两种或两种以上规划用途的类型和比例。交通区位条件可能发生重大变化或目前发展方向不明确的区域,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规划为用途不明确的空白区域。
海南还将实施差异化产业项目的土地供应模式。对于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的工业项目,可将产业类型、生产工艺、工业标准、产品质量、节地技术等要求作为土地供应的前提条件,土地可随项目招标或挂牌供应。如项目工业用地为符合划拨目录的非经营性项目,如科研用地、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等。土地可以通过划拨、协议转让或作价投资等方式提供;
项目工业用地为零售商业用地、商业金融用地等总部经济用地,互联网及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用地。土地出让公告中可以明确地方财力贡献率、总部大楼自持率等相关条件,土地可以采取招拍挂方式供应(先招拍挂,再挂牌或拍卖)。
此外,海南还将实行先租后让的供地方式,由市、县政府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将土地出租给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开发建设和产业化经营。租赁期满且符合准入协议中继续履行条件的,可以按照协议出让方式申请继续使用土地。先租后租的租赁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为10年,租赁期限与后续租赁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土地用途的法定最长租赁期限。
还表示,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开发建设地下空间,优先建设地下交通、市政基础设施、防空防灾等公共服务项目,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商业、仓储、文化娱乐等产业项目和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