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办法》”简称),明确了申请条件、持股比例、退出机制等。
《办法》指出,共有产权保障房销售基准价是在同地段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价格合理优惠后确定的;单套销售价格根据销售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确定,并在售房阶段向社会公布。
其中,划拨土地以产权入股方式保障住房,购房家庭可根据支付能力在50%-80%范围内选择产权比例,并按单套销售价格对应的不同比例支付房款;土地的共有产权将为房屋提供担保,购房者的产权份额为土地出让时确定的份额比例,购房款将按照单套销售价格对应的份额比例支付。
在申请条件方面,《办法》指出,在满足限购的前提下,城镇登记家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主申请人具有一定年限的城镇户口,购买该房屋的家庭在城镇地区已有一定年限无住房,单身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及杭州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非杭州户籍的家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主申请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主申请人在市区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定年限,购房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满一定年限,单身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法》明确共有产权的房屋在未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擅自买卖或赠与。在增购退购机制方面,购买共有产权担保房屋的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五年,可向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购买政府股。购房款增加后,房屋产权转为商品房,仍视为已享受共有产权担保住房保障。同时,其不动产证书上有附言“需取得不动产证书原件满10年方可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