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关于精准应对疫情冲击全力实现年度目标的通知》,出台12条措施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其中涉及房地产的部分有4条措施。
一是提高房地产审批效率,加强并联审批,统一市区两级工作流程,实行价格指导、预售许可、开盘销售等全流程,整体审批时间减少三分之一以上。
二是提高预售资金监管和使用效率。如果企业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可以用外资银行担保替代相应的下行监管额度。在主体结构项目完成三个季度和主体结构项目封顶两个节点,监管额度内预售资金回笼比例上限分别提高5%;项目平行竣工验收备案后,监管额度内预售资金回笼比例可达95%。
成都还提出,要规范资本退出审查流程,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三是鼓励项目快速上市销售,建立房地产项目上市调度机制,全面梳理年内可满足预售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建立清单逐一提供服务指导,对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销售期限内提前上市的项目给予信用奖励。
四是协调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增加房地产信贷额度,加快发行,保障房地产企业和刚需购房人群的合理资金需求,延长重点企业开发贷款期限并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