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发布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据了解,2022预算年度开始后,资金将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专项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市场租房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城市老旧社区改造、中央财政支持的第二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等。
媒体获悉,《通知》指出,该资金将在2022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专项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市场租房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城市老旧社区改造、中央财政支持的第二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等。
此外,根据预算管理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应在收到估算数后30日内向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下达,并做好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资金使用时,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3“棚户区改造”、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2210109“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按用途分别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