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珠海法华实业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及一致行动人内部股份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房地产新媒体检查公告,法华控股股东珠海法华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珠海法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600325,古巴)作为单一客户,已设立“华金容晖第31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法华持有该资产管理计划100%。
法华综合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向资产管理计划转让不超过法华总股本2%(不含)的股份,即不超过4234.37万股(不含),并与资产管理计划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据了解,法华集团控股股东法华集团一致行动人法华综合部合计持有法华股份603,256,3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9%。本计划实施前,法华持有公司股份90,877,280股,占法华总股本的4.29%。本计划实施后,法华综合及其新一致行动人(即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股份总数及比例保持不变,仍为90,877,280股,占法华总股本的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