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电据新华社消息,《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近日发布,提出进一步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
保障性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年轻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以建筑面积小于7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寓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的租赁住房。
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重点,其中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其中,广州、深圳单排租赁住房用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各级挂牌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各项土地利用政策,切实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利用保障力度。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新市民和无房青年,没有收入门槛。“十四五”期间,广东计划筹集建设129.7万套(间)。今年以来,启动了为期三年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专项行动。截至10月底,广东省共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8.56万套,占2021年目标任务的83.5%,惠及50多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