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媒体获悉,《方案》提出,浙江省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活动,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基本建立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形成部门联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上访投诉数量明显减少。
对于房地产开发,《方案》的整改重点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的;房屋质量问题;未按批准的预售计划销售的;房企未能提前三个月安排落实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兑付资金。
房屋交易方面,整改重点为:发布虚假房屋信息;财产囤积行为;利用不正当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涉及房地产等的非法集资活动。
房屋租赁方面,整改重点为:房屋租赁企业(机构)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业;未按要求如实、完整提交相关租赁资料的;扣除房租押金;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强行驱逐房客;违反规定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的;存在“AG低产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
此外,《方案》还对未按要求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的物业服务提出整改措施。
《方案》表示,要加大处罚力度,视情节轻重,采取书面警告、约谈负责人、公开曝光、暂停网上签约、停业整顿、吊销资质和许可证、行政处罚等方式,并通过多部门联合处罚实施各项市场限制措施等。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