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官微消息披露,西安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暂停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的通知》号文,西安市将从11月1日起暂停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查。
《通知》标志着西安市自试行共有产权住房政策以来,稳步推进资格审查、价格备案、产权划分、土地供应等一系列工作。但受经济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土地市场出现了共有产权土地拍卖现象,给后期实际供应带来压力。为应对当前形势,结合国家和省“十四五”住房发展总体要求,西安市政府同意暂停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查。
同时,《通知》明确,共有产权房购房资格审查自发布之日起暂停,2021年10月31日(含)前已受理的按原标准和程序审查;已列入共有产权住房轮候名单的家庭的购房资格仍然有效。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符合预售(销售)条件后,轮候家庭将优先购房;等待家庭购买其他住房或通过继承等其他方式获得自有住房的,个人应向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报告,并按程序取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资格。
据了解,8月24日,西安首次出现主城区共有产权房土地拍卖,位于东长安街与深州二路十字路口西南角,面积约79亩。此外,位于国际港区编号为GW3-8-10的另一块共有产权土地因无有效报价被拍卖,土地起拍价为3.30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