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在发布了《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号文,其中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新建或改造约1000个体育公园,逐步形成覆盖面广、类型多样、特色鲜明、普适性强的体育公园体系。体育公园已成为全民健身的全新载体、绿地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标志。
根据媒体的观点,《意见》指出,方便百姓,公平可及。以公益为导向,围绕群众重点建设体育公园,旨在近距离服务全年龄段人群,因地制宜,统筹城乡,根据当地群众体育习惯安排多样化健身设施,提高智力水平,方便城乡居民就近参加体育锻炼。
生态优先,发展绿色。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将体育公园建设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确保人们既能享受体育的无限魅力,又能享受自然的生态之美,促进全民健身回归自然。
政府引导和多方参与。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指挥棒”和“药引子”作用,综合运用各种资金渠道,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探索灵活多样的体育公园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建设效率和运营活力。
指出体育公园绿地比例不低于公园用地面积的65%,确保不超过生态保护红线、不破坏自然生态系统,推动健身设施有机嵌入绿色生态环境,充分利用自然环境营造体育场景。
体育公园要与生产生活空间有机融合,没有固定的天花板和看台,体育公园不要被体育场馆取代,特色小镇不要以体育公园的名义建设,变相开发房地产项目,避免体育公园成为场馆、房地产和过度商业化。不鼓励将体育场馆命名为体育公园。
体育公园不仅要有满足中老年人需求的健身步道和广场,还要有满足年轻人需求的正规球类场地和设施,如足球、篮球、排球等,还有满足儿童需求的活动设施。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设置临时性和装配式的冰雪和游泳设施。包含水域的体育公园可以因地制宜地建设用于皮划艇、赛艇等水上运动的小船码头。鼓励配套建设智能淋浴、更衣、储物等服务设施,提高群众健身便利性。
以体育公园作为新建城区健身设施的优先形态,在新建城区和郊区新城做好体育公园的空间布局,在条件允许的地方鼓励建设辐射面积大、设施完善、功能健全的体育公园,形成示范引领作用。
此外,在城中村、旧城区等区域,在符合国家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引入市场化机制,合理盘活利用城中村改造的老旧小区、旧厂区和土地,改建扩建体育公园。
鼓励第三方企业运营。对于政府投资新建的体育公园,鼓励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并免费向社会开放。各地可探索将现有体育公园转让给第三方运营,提高运营管理效率。鼓励体育企业依法在体育公园内进行足球、篮球、网球、排球、乒乓球、轮滑、冰雪等场地设施的微利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