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广州市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
《意见》指出,城市更新不能脱离广州实际,杜绝城市更新的运动化、盲目化实施,不遵循过度房地产的开发建设模式,不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效益,坚持分区政策和分类指导,系统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明确老城区范围内要严格控制大规模拆迁,除了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认定为危险建筑且无修缮储备价值的建筑外,既有建筑不宜大规模、成片拆除。严格控制大规模建设,除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增加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和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
城中村等连片旧区不宜在短时间内大规模拆除。坚持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合理确定更新模式。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保障住房租赁市场供需稳定,防止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和低收入人群租房难。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的租赁住房问题,严格控制城镇住房租金年度涨幅。
要求城市更新始终把保护历史文化放在第一位,延续城市的历史文脉、传统肌理、街道规模和生活方式,充分挖掘广州岭南城市的文化内涵,塑造岭南城市特色,让城市留住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各类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坚持系统保护、全面保护、综合保护。不仅要保护单体建筑,还要保护传统图案、历史肌理、传统街巷、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以及古井、古桥、历史遗址。
意见认为,在城市更新过程中,要统筹考虑周边业态、常住人口、职住平衡、租金承受能力等条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适当增加建筑面积进行房屋完全改造。在规划承载力范围内,通过“留、改、拆”等方式,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中小租赁住房的供给,有助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引导集体建设用地规划建设集中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以中小套型为主,且租金低于同等品质和区位的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支持专业化大型住房租赁企业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的租赁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