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根据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海口市在洪城湖棚区挂牌两个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13,612.32平方米,初始竞买价约2.6亿元。
2宗地需按照海南省商业、办公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开发建设。不允许建设“类住宅”项目,不允许进行住宅住宅设计,内部建筑不允许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排水和排烟设施。
C23-9地块土地面积4751.82平方米,起始价7756.3958万元。土地用途为商业、金融、零售混合用地(其中商业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70%),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
C23-3地块土地面积8860.50平方米,起拍价18208.3275万元。土地用途为商业金融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
该宗地主要用于开发建设楼宇式产业园区,集聚医疗数字系统集成、计算机视觉应用、数字软件服务、AI芯片集成等高新技术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