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从二手房交易参考价格、房源信息发布、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提出措施,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
提出,加大房价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一、二手房价监测统计机制,利用地理空间信息和一、二手住宅网上签约成交数据,建立网上“东莞房价地图”,公布全市一手楼盘网上签约成交价格和二手楼盘成交参考价格,引导市场理性交易。
还要求规范挂牌信息发布管理机制,中介协会要加强二手房成交价格的市场调查和挂牌价格的监测,制定统一的挂牌信息发布标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接受委托发布报价时,不得渲染交易信息引导业主随意提高报价,展示的房屋价格必须与业主书面委托价格一致,不得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接受或发布明显高于东莞市二手房交易参考价格的挂牌价格。
同时,《通知》明确表示,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应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加强对发布房源信息的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明确房源信息的投诉举报方式和违规经纪行为的处理机制,如有经纪机构或从业人员违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应及时告知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和中介协会。
此外,在打击房地产经纪人违法违规行为方面,《通知》提出,房地产经纪人和从业人员不得在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虚假挂牌信息,通过制造谣言、散布谣言、炒作学区、炒作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消费者或市场预期;不得诱导、指使、协助购房人骗取购房资格,不得骗取、骗取住房公积金,不得依托第三方公司以伪造证明材料、缴纳社保等方式规避限购、限贷;不为客户签订同一房屋不同交易价格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逃避交易税费;不得有违反交易资金监管相关规定,非法占用、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