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海市房管局发布《关于对本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开展检查的通知》,表示将在事后进一步加强对上海市房地产评估机构和注册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监管,促进房地产评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并将于2021年10月至12月对上海市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检查。
明确将重点考察以下10项内容:备案(资质)条件、执业条件、内部制度建设与落实、专业人员评价、信用档案建设、评价标准落实、分支机构、异地执业、业务承揽与收费、评估报告备案落实、遵守行业自律。
提到,检查是以“机构自检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的。对不符合备案条件或者不符合相应备案等级条件、抽查评估报告被判定为不合格的评估机构,应当按要求进行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或改正,或不符合备案条件或相应备案等级条件,或整改后报告不通过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