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据媒体报道,通知规定,自2021年9月22日起,天津市职工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住房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利率为同期第一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日期在2021年9月22日前的,贷款利率仍按原政策文件执行。
9月14日,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据媒体报道,通知规定,自2021年9月22日起,天津市职工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住房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利率为同期第一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日期在2021年9月22日前的,贷款利率仍按原政策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