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外汇局海南分局《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通知。
《实施方案》要求提高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003010显示,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根据实际需要原则允许在海南自贸港购买房产。
为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购房提供兑换便利。非居民从境外汇入购房款,应持身份证明、购房合同和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证明,直接在银行办理资金汇算清缴手续,无需办理外汇登记和开立外汇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