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南京发布第二批集中供地公告,共有53宗住宅用地,总土地出让面积约241.72万平方米,总起始价约621.55亿元。竞价将于9月26日以9:30开始。
当天,由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发改委、南京市建委、南京市房产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住宅用地出让工作的通知》和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定的《关于提升全市新建商品住宅规划品质要求的通知》也与该地块一同亮相,进一步完善了招标规则。
按照《通知》的两个要求,本次集中出让的地块全部采用“限价、定质、竞地价”的全新出让模式。与之前“限价、竞地价”的要求相比,“定质”多了三个字,首批地块最高溢价率由30%限制在15%以内。
在此基础上,南京制定了被外界称为“史上最严”的监管规范,明确规定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确保设计和施工周期科学,在中标土地后6个月内,住宅部分不得申请预售许可证;申请预售许可证时,房地产部门和建设部门应现场核实进度,符合要求的方可出售。
这一规定无疑将打击高周转房企的发展。
一位来自华东某房地产企业的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过去在南京,从拿地到拿到预售证相对较快的周期是4个月左右,而更激进的高周转企业可以做到3个月。目前按照6个月内无法办理预售证明的规则,2个月内“卡”了。
他还提到,从申请到实际拿到预售证还有一段等待时间,企业只能上报相关信息,但主动权不在企业手里,因此实际拿到预售证的时间应该会延迟两个月以上。“除了网上签约和按揭付款的延迟,房地产企业可能要到土地购买后8-10个月才能拿回货款”,这将大大降低资金使用频率。
他介绍,每个企业都会计算周转率和周转次数,还会向银行借一笔两年的资金,有的企业可能用两次,有的周转快的企业可能4-6个月就能转一次。资金使用频率越高,获得的土地资源就越多,产生的效益也就越大。“南京的新规意味着,此前“从一个项目结束就迅速向下一个项目砸钱”的做法行不通,这必然会增加一些企业的财务成本。”如果贷款30亿元,按两个月10个点计算年利率,利息成本将超过2000万元。"
上海某房地产企业投拓负责人表示,较大的影响在于对企业现金流的影响。“本来可以产生收入的钱现在没有机会扔掉了。”他估计实际的额外费用可能是借款利息的两倍。
除了上述保证房屋质量的预售时限外,与首次集中供地相比,南京还对53宗地块实施了“一地一策”出让。对于具体地块,根据区域房地产市场供需情况和地块规划质量要求,设定了招标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
在招标资金方面,投标保证金和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必须是符合要求的自有资金。对于部分地块,可要求竞买保证金比例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50%,成交价格须在成交后一个月内付清。
南京还出台了“限转”措施,限制合作开发。规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竞得人可以在出让公告约定的份额在50%以上的条件下成立项目公司。
此外,为防止过度竞争,南京还规定了已登记地块总数,并提出同一竞买人、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在同一批出让公告中申报的地块数不超过本次公告地块总数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