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加强建设工程预控管理、施工过程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管理、加强建设单位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梳理细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的具体内容和创新管理措施。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的终身责任。此外,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通知》重申,商品房预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规定设置交付样板间和工艺样板区,不得在样板外增加其他装修和固定设施,规范商品房建设和销售行为。
对于购房者来说,《通知》要求严格的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管理,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其中,要求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分户验收,并组织购房人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查;加强销售阶段商品房质量管理,明确企业破产、解散等清算后对商品房质量负责的主体。
此前,当房屋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时,购房者往往面临着无投诉难解决的困境。对此,《通知》也要求建设单位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加强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明确了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内涵,构建了以建设单位为主体责任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通知》的宣传解释和监督检查,将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落实到每个项目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切实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动首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8月16日,为持续规范新建商品房销售行为,提高交付质量,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号文,涉及规范交付样板间、规范商品房销售促销、落实交付前质量检验制度、压实开发企业主体责任四个部分。还提到了交付样板间和工艺样板间要分开设置。配合这次出台的对建设单位的要求,可以看出北京正在从建设和销售方面下大力气提升商品房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