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日报8月18日发布的公告,青岛市第二批集中供地将再次挂牌出让,拍卖时间为9月8日至10日。此次,青岛市第二批集中供地再次挂牌出让,缩小供地规模,实行控地价、禁马甲、竞质量等新规,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对此,中智研究院青岛分院研究总监郭晓峰指出,与730份公告相比,本次有87份土地公告,较上次减少13份,其中城阳9份,李沧、黄岛区2份。与此同时,土地招标规则在几个方面发生了变化:
在第一,加强竞拍企业资格审查,禁用马甲。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申请参与,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或《出让须知》禁止参与的除外。同一企业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的竞买,严禁穿马甲。
在第二,竞买资金方面,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来自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的贷款或预付款、来自其他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贷款以及来自招标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的融资。
第三,严控溢价率,设置最高限价,达到最高限价后转到线下竞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高新区、崂山区地块溢价率控制在15%(含)以内,其他最高限价在土地拍卖前录入网上交易系统。当地地块最高竞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时,将暂停网上土地竞价,优质商品房(含绿色建筑、智能基础设施配置、装配式建筑)建设切换至线下竞争。
第四,规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违背规则的竞买人3年内不得在我市参与土地竞买.投标人提交的《资金承诺书》等资格证书及纸质文件不符合要求,或同一企业及其控股公司参与同一宗地投标的,取消投标人(暂定)资格,并扣除5%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竞买人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土地竞买。
经审查,投标人提交的《资金承诺书》与审核结论不符。《成交确认书》已签字注销,50%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扣除,不予退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土地已经交付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将土地返还给出让人。竞买人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土地竞买。
土地拍卖的招标规则发生了重大调整。控地价、禁马甲、竞争品质等新规的实施,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引导房地产市场供给高品质住宅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