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深、沪、青等地公布调整第二批集中供地时间后,8月17日,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也联合发布公告称,全市第二批集中供地40宗地块的公布时间延长至8月30日,挂牌起始时间调整至8月30日,挂牌截止时间调整至9月10日;土地供应原定于8月30日开拍。
公告显示,出让住宅用地最高限价有所调整,出让方式也有所变化。由原来的“限定地价、竞得政府储备公有住房”改为“限定地价、抽签确定竞得人”,即按照住宅用地最高限价设定,如果竞买企业最终报价未达到最高限价,将获得最高限价;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公司最终报价达到最高限价的,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投标人。
同时,上述公告还规定,参与商品住宅用地招标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商品住宅用地的招标。
与之前延迟集中供地的城市类似,济南也对竞买人的资金来源做了严格规定。公告称,参与商品住宅用地招标的企业必须以自有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招标企业股东不得违规为其提供贷款、借款、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土地购置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的贷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贷款,不得使用参与控制投标企业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
此外,公告还对花山北片区一期出让公告进行了补充,其中编号为2021 tddgp 12 r 0120-124的5个地块的竞买人需无偿建设花山北片区相应地块的租赁住房,并与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交易后租赁住房建设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