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大连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工作的通知》。
媒体了解到,通知指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所有新购房源均严格限制上市交易。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新签订商品房网上签约合同的商品房必须自网上签约备案之日起上市交易满5年;《不动产权证书》新办理的二手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3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通知提出,要加强住宅用地出让价格控制,合理确定住宅用地出让底价,降低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住宅用地挂牌交易时的最高溢价率。结合区域、地块实际情况,采取“限制最高溢价率、达到最高溢价率、摇号”和“达到最高溢价率后竞建政策性住房面积”等竞价方式,防止高地价推高市场预期。
通知提出,要严格落实住宅用地分类调控要求,加大热点地区住宅用地供应,完善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公开制度,确保全市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有效稳定市场预期。为防止市场过度竞争,根据相关区域土地情况,提高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住宅用地的竞买保证金和后续土地购买资金必须是竞买人自有资金。联合约谈警示地价竞争不合理企业,加强后续监管,严厉打击囤地行为,加大力度督促已经供应的住宅用地开工建设。
通知中明确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政策性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项目建成备案后,产权和经营权将无偿移交给市政府委托的特许经营机构,竞争建成的政策性住房部分不计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加强政策性住房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商品房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房价格指导。严格落实新建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引导各开发企业合理确定平均销售价格,把握办理分期预售许可节奏,确保分期预售项目平均价格保持稳定,严格控制价格上涨。
通知提出,落实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要求,加强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的监测管理,加强对经营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监督检查,严格防范信用贷款、消费贷款、经营贷款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确定收入标准,通过查询工资流向、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纳税记录等方式核实借款人真实收入。
通知还指出,各自媒体和网络平台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严格规范信息发布行为,提前对发布信息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指导性进行评估。各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编造、散布虚假陈述、散布房价上涨言论、制造恐慌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