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与武汉市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全装修商品住宅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进一步规范精装修房屋的建设和销售。
在加强项目施工管理方面,《意见》从优化全装修设计、实施施工总承包管理、加强施工过程控制、实施质量信息公示和分户验收制度、严格控制竣工验收五个方面对开发企业提出了相应要求。
其中,在分户验收制度中,《意见》规定,对于购房人反映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应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及时组织整改并向购房人报告整改情况;同时,开发企业不得组织不合格项目的竣工验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装修房屋进行质量评估,并邀请购房人代表参与分户验收。
在严格竣工验收方面,全装修商品住宅项目竣工验收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按合格项目验收交付未完成合同约定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全装修商品住宅;全装修商品房联合验收合格后,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此外,在规范销售和宣传行为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改变交付标准;同一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范围内的同类型房屋,应当按照统一标准交付使用;在销售现场和交付标准样板房的公示中,不得出现“等档次”的表述。
在相应处罚方面,《意见》表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查处;对不主动协调解决购买者合理诉求,造成重复投诉和不良社会影响的责任单位,纳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实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