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要求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积极应对暴雨洪水影响。对于受疫情影响有困难的单位,可以少交。或者拖延缴纳公积金的;对于有困难的家庭,您可以提取存储在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
一是对受疫情洪灾影响有困难的单位,可以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企业或单位经济效益提高后,提高存款比例或补缴延期付款。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洪涝灾害影响,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审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是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模式,关闭或减少实体大厅服务,网上预约,优先选择线上渠道“不见面”。
四、加强住房公积金系统灾备,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安全和数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