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公布上半年业绩。其收入增加122%至123.37亿港元(2020年:55.51亿港元),营业利润增加71%至43.01亿港元(2020年:25.17亿港元)。
根据媒体观点,香港发展物业录得收入24.28亿港元,经营溢利6.94亿港元(2020年:亏损300万港元);内地投资物业收入增加45%至26.77亿港元,经营溢利增加50%至17.8亿港元;内地物业发展收入增加至42.76亿港元,经营溢利增加至7.14亿港元,边际溢利减少至17%(2020年:42%)。
股东应占集团溢利为10.38亿港元(2020年:亏损17.41亿港元)。以30.53亿股加权平均计算,每股基本溢利为0.34港元(2020年:以30.49亿股计算,每股基本亏损为0.57港元)。主要扣除投资重估收益6.61亿港元及投资物业重估盈余2.82亿港元后,本集团的基本净亏损(本集团主要业务分部的业绩指标)收窄至5.26亿港元(2020年:11.32亿港元)。
截至2021年6月3日,净负债增加63%至416亿港元,主要由于支付156亿港元购买两块民辉路地块及净购买长期投资所致。负债净额包括银行存款及现金200亿港元及债务616亿港元,包括现代集装箱码头负债净额48亿港元(2020年:53亿港元)(负债对本公司及其他附属公司并无追索权)。剔除该等无追索权负债,本集团的净负债为368亿港元(2020年:202亿港元)。
于2021年6月30日,净负债占总权益的比率上升至24.5%(2020年:15.6%)。负债比率维持在低水平,本集团将继续维持合理水平的现金盈余,以促进业务及投资活动。
报告期内,本集团录得营运资金变动前现金净流入37亿港元(2020年:20亿港元)。营运资金减少92亿港元(2020年:增加21亿港元),主要是由于购买民辉路2-8号地块导致业务经营现金净流出67亿港元(2020年:流入28亿港元)。
投资活动方面,本集团录得现金净流出89亿港元(2020年:48亿港元),主要涉及购买民辉路9-11号地块,导致合营公司权益增加及净购买其他长期投资,该净流出被出售若干非核心投资物业权益部分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