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洛阳市实施2018年度第十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通告》号公告,将从老城区邙山街道英壮社区、丽都社区等两个社区征收集体土地2.7523公顷(约41.33亩),其中农用地0.3649公顷(均为耕地),建设用地2.3874公顷,作为住宅用地。
第一个地块将征收老城区邙山街道丽都社区集体土地1.1578公顷,其中农用地0.1040公顷(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1.0538公顷。四界:东至村界,西至玉屏路,北至邙岭大道,南至被征收土地。土地征收后,拟作为居住用地。
第二个地块将征收老城区邙山街道英壮社区集体土地1.5945公顷,其中农用地0.2609公顷(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1.3336公顷。四界:东至赵粉路,西至村界,北至邙岭大道,南至被征收土地。土地征收后,拟作为居住用地。
老城区政府具体负责这批土地的征地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