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凌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正式颁布房地产调控新政策,包括稳定控制住宅用地出让价格、优化土地拍卖规则、强化住房限购措施、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建立二手房交易指导价制度等8项内容。
非房企不得参加宅地竞买,住房限购门槛提高
在土地出让方面,通知提出稳步控制住宅用地出让价格,优化土地拍卖规则。具体来说,东莞将实施以“限房价、控地价、提品质”为主导的土地出让新方式,结合竞争性房源,研究更灵活的组合方式,强化房价与地价联动机制;同时,对土地购买主体的资格审查严格。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参与住宅用地(含商住用地)的招标。企业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购房人的限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在东莞购买商品住房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自然人,必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而且,暂停向个体工商户销售商品房,新住户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房的,以下列条件作为认定条件:一是在购买之日前在东莞落户半年并缴纳半年社保;第二,在购买之日前2年内按月连续缴纳社保1年。
同时,通知还提出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包括严格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和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加强对各种渠道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资金的监管,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违规提供首付贷款等购房融资产品或服务;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先支持刚需自购住房的首套户;严格审查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严格查处消费和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将推行“二手房指导价”,热点住宅楼盘限售5年
在转让过程中,通知也做了详细规定。其中,建议加强房地产联动监管和税收监管,对公告发布之日起转让的住房,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的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即个人将已购不满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的税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购买房屋5年以上(含5年)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通知还要求,在规范发布二手房地产网上签约成交价格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二手房交易指导价发布机制,进一步加大二手房交易信息披露力度,引导市场理性交易,引导商业银行合理发放二手房贷款,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
此外,通知提出,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和交易过程管理,建立购房意向登记制度,将认购商品房纳入监管范围。对于打算购买房屋的人数超过一定百分比的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