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浙江省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通知》指出限制住宅销售,金华市(婺城区、金义新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新购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取得《不动产权证》 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获得《不动产权证》的认证时间以《不动产权证》的认证时间为准。
实行公证和彩票销售。对于金华市限价商品房项目和本期登记购房意向数大于核定销售房源数的新上市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当地公证处通过公证、抽签等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明确每批次选房数量。优先满足“无房家庭”和“引进人才”购买首套房的需求。
加强二手房价格监管。加强二手住宅挂牌价格动态监测,及时拆除挂牌价格明显异常的房屋。在金华市,将推出热点地区二手住宅交易参考价格公布试点,并及时推动其在金融信贷等方面落实交易参考价格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