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住建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公共住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于8月15日正式实施。
据媒体了解,《标准》突出“以人为本、居住宜居”的理念,结合深圳的经济、气候、文化特点,对建筑技术、居住环境、公寓空间、公共设施等提出高品质要求。
《标准》提到了装配施工和BIM技术的应用。公共住房作为政策性住房,在建筑业转型升级中发挥着主导作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公房建设中的应用,有利于实现全过程的工作协同和成果集成,提高公房建设质量,加强建设与运维的衔接,促进公房高质量、高标准发展。
深圳市住建局要求,公共住房要利用好公共空间,提高居住区品质。借鉴香港、新加坡的先进做法,增加立体开发、全天候接入。利用建筑首层、塔楼底层、裙房屋顶、避难层、塔楼屋顶等区域设置公共绿化和公共休闲场所,将有效增加公共空间面积,提升居住品质;通过在相邻地块之间设置公共走廊,有效拓展居民活动空间,促进小区间公共配套设施共享。
此外,《标准》细化了不同面积区间的套型面积指标,细化了各类公房(人才住房、住宅商品房、公租房)的各类套型基本指标和功能空间最小使用面积。
其中人才住房分为五类,建筑面积区间(平方米)分别为35-40、65-70、85-90、115-120、145-150。
住宅型商品房分为两种,建筑面积区间(平方米)分别为65-70和85-90。
公共租赁住房分为四种类型,建筑面积范围(平方米)分别为35-40、50-55、60-65和80-85。
最后,《标准》考虑了不同地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住户的需求,规定可结合区域内配套设施,增加公共客厅、公共书吧、公共健身房、公共厨房、公共食堂、公共洗衣房等公共设施,有效完善小区配套设施,提升整体居住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