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报名工作的通知》号文,自2021年7月19日起施行。
媒体了解到,《通知》规定,本市要建立规范的新建商品房购房登记,建立统一的新建商品房购房网上登记平台(南京市房地产微政务“宁小通”),发布登记信息,统一登记录入,规范登记条件。
自实施之日起,发放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证明)的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必须通过“宁小通”平台进行登记。市、区房产部门实时监控宁小通平台运行情况。
对于一些关注度高的商品房项目,采取集中供应方式销售。采购人只能在登记之日起至抽签结果公布之日止,参与集中供应项目的采购登记;对于非集中供应项目,采购人可以参与多项目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