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开始,各地的长租公寓频频“打雷”,租客和业主都成了受害者。租赁市场监管亟待加强。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直接击中了长期租赁公寓行业的痛点。新规将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
《通知》指出,房屋租赁企业从承租人处预收的租金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的租金,租金的收取和支付期限应相匹配。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得将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款”资金拨付给房屋租赁企业。
过去,由于长期租赁企业按月或按季度向房东付款,由于期限不匹配,导致大量资金沉淀。一旦发生危机,长期租赁公寓的资金链断裂,无法向房东交钱,但租户仍与金融机构存在债务关系。简而言之,长期租赁企业向租户收取的资金最多按季度支付;如果租客按季度缴纳,长期租赁企业也要按季度向房东缴纳,这样也消除了长期租赁公寓“长收短付”的现象。
针对押金难退的问题,《通知》指出,房屋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应通过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设立的专用账户进行管理,收取的押金金额不得超过一个月的租金。房屋租赁企业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租赁地点、面积、房数、价格、租赁双方等合同信息录入北京市房屋租赁监管平台备案。未如实记录合同的企业不得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上市信息。
此外,《通知》还指出,房屋租赁企业参与租赁房屋装修的,应当征得产权人的书面同意。房屋租赁企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方责任,不得强制收取装修费用。
"北京出台的政策具有产业示范效应."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主任严跃进认为,北京正在积极落实控制租赁市场秩序的指导意见,这将有助于规范长期租赁公寓的运营和发展,减少长期租赁公寓市场的各种纠纷和风险。他还表示,类似的政策值得中国其他城市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