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为了有效解决不具备移民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的落户问题,北京市公安局出台了“落户公户”政策,并于2021年6月1日实施。
观点房地产新媒体获悉,根据规定,符合六种情况之一的北京户籍人员(不含学生户口、北京办户口、博士后户口等限制城镇户籍迁移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公户”落户, 包括“现房屋所有人因房屋交易权属变更或公有房屋租赁权变更申请迁出原户籍人员,原户籍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迁出的”。
“公户”登记后有效期为一年,“公户”室内人员应在《北京市公安局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期满前14个工作日内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换发新的《常住人口登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