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深证公开发布《深圳市投资纳税积分入户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投资税收搬迁审批方式由审批制改为点审批制。
该办法中提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深圳投资税点入户:
(一)依法在深圳注册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且该企业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税款360万元以上。
(二)在深圳依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在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按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缴纳企业应纳税款72万元以上。
(三)在深圳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税款36万元以上。
(4)在深圳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动报酬所得)累计30万元以上。
且申请人的投资纳税点年龄应在55岁以下。45周岁以下加分,50周岁以上减分。
此外,家庭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申请移民。如果户籍申请人及其随行家庭成员的户口本仍登记为农业户口的,应当同时办理深圳市“农村转城市”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