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26日上午举行的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我们听取了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提请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称,建议北京市积极推进城市基本住房保障立法。据报道,该市仍有11.8万个家庭在等待公共租赁住房,每年有2万多个家庭新登记。与此同时,石丰潮海四区的公租房供应紧张,近10万家庭没有选择住房的机会。
住房保障政策实施以来,北京先后推出了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自住商品房、共有产权住房等多种保障性住房。2014年以来,通过廉租房与公租房合并、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自有住房与共有产权房合并、为家庭提供市场租赁补贴等一系列政策调整,北京基本形成了“一租一购一补”的住房保障供给体系。
“一租”是指公租房,“一购”是指公租房,“一补”是指市场租房补贴。截至今年2月,全市已建成并筹集公共租赁住房20万套,启动共有产权项目75个,提供住房约7.9万套,向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补贴约16亿元。
其中,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分配给北京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步扩大到在北京稳定就业的北京籍无房职工和非北京籍无房职工;共有产权房主要面向符合北京市限购住房条件的无房家庭,可用于满足居住在工业园区等地区的人才需求;市场租金补贴准入条件放宽到每个家庭月收入不超过4200元,补贴标准也提高到每月1000-3500元等6个档次。
然而,这个城市对住房保障的需求仍然很大。全市有11.8万户家庭在等公租房,每年新增登记2万多户。同时,还有大量新市民和年轻人的住房需求。
此外,区域供需不平衡。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的共有产权房供应紧张,近10万家庭没有机会选房;房山、大兴、延庆、平谷等地区,由于位置偏远,基础设施缺乏,部分共有产权房销售进度缓慢。同时,监管约束的退出机制不完善。现有政策侧重资质准入审核和分配规范,对日常使用监管尤其是违规查处和强制退出的有效约束不足。
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郝表示,鉴于国家级保障性住房具体实施路径和管理政策措施仍在不断探索中,2017年开始启动公租房、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等试点项目。工作仍处于推进阶段,公共租赁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的适用范围、扶持政策和建设模式也面临调整;北京在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模式和管理措施方面的做法需要进一步深化,上述情况需要在工作推进中予以考虑。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严敬等12名代表还提出了加快北京市城市基本住房保障立法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