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深银监局开出18张罚单,共对相关机构和个人罚款约1224万元。
观点房地产新媒体获悉,多家国有大银行、股份制银行深圳分行因个人业务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不足、挪用资金等问题被罚款。
其中,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被罚款最多,分行被挪用,原因是个人业务贷款三次调查缺乏尽职调查;小微企业贷款三查未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使用不合理,挪用资金支付地价;经营性房产抵押贷款没有有效核实贷款用途的真实性,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黄金租赁业务管理不力等五项违法违规行为,共罚款210万元。
此外,工行深圳分行因“贷前调查和首付资金监管不力”被罚款180万元。建行深圳分行被挪用是因为“个人消费贷款三查不尽职;小微企业因贷款三查未尽职、挪用信贷资金被罚款130万元。
除了大银行,一些中小银行和外资银行也是“招”出来的。华夏银行(600015,股吧)深圳分行在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后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个人业务贷款不按要求委托支付;发放贷款承接我行逾期贷款、延迟风险暴露共罚款100万元。赤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因“第三次贷款检查失败,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200万元。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深圳银保局、深圳中心支行联合发文《关于辖内银行经营性贷款有关问题的通报》,举报3起典型案例,揭露经营性贷款资金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的套路,其中平安银行(00001,古巴)深圳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光明支行被点名。
据此前媒体报道,3月2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要求银行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核、信贷需求审查、贷款期限管理、严格贷后管理。对违反规定挪用商业贷款的个人和企业,应及时将其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征信系统。
此外,三部门还表示,将联合开展经营性贷款非法流入房地产专项调查,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调查,加大对违法问题的监管、整改和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