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19年度通过向控股股东河南省漯河市双汇集团的唯一股东罗特克斯发行股份的方式对双汇集团实施吸收合并,本公司为吸收合并方,双汇集团为被吸收合并方。2019年9月26日,本公司向罗特克斯新增发的19.75亿股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双汇集团持有的本公司 195.56亿股股份于2019年9月25日注销。
在业绩承诺部分,公告称,根据双汇发展、双汇集团及罗特克斯签署的《补偿协议》”之约定,本次交易中就采用未来收益法进行评估作价的相关注入资产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起(含当年)未来三年实际盈利数不足该部分利润预测数的部分,在经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差额后,由罗特克斯以股份或现金方式向双汇发展进行补偿。
其中,在承诺净利润部分,公告称,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之漯河双汇海樱公司49.66%股权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及定价。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双汇发展与罗特克斯就海樱公司未来业绩实现情况进行业绩承诺,海樱公司2019 年、2020年、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65.48 万元、人民币3352.46万元、人民币3713.65万元。
此外,公告称,本次交易中海樱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 2021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已超过各期的业绩承诺金额。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业绩承诺方无须作出业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