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与运输商的责任划分、消费者是否受到人身实质损害,都成为赔偿难以顺利获取的阻碍。
但在法律专业人士看来,进行赔付的主体不应对责任进行推诿,惩罚性赔偿也不以造成人身损害为前提。“无论出事的环节是否是品牌核心控制,在消费者眼中,受损的还是品牌自己。”
食品安全赔偿难:没吃出疾病不算损害?千元标准厂家不愿意?
近日,安徽合肥一名消费者向财经网产经反映,自己在麦当劳门店堂食点单一份冰淇淋后,发现其中有一些坚硬的黑色碎片,该消费者随即带着黑色碎片去柜台询问该异物是橡胶圈还是勺子。
根据消费者提供的录音,店员在柜台向该消费者表示,“机器上有小垫圈,防止磨损。往下拽的时候,如果力量控制不好,就会导致垫圈被不锈钢挤压掉下来。我们已经第一时间发现了。就是你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在跟他(同事)讲不要卖了。因为已经发现了一个,然后紧接着你(顾客)就来了。所以我们现在已经停止卖冰淇淋了。”
由于这份有橡胶碎片的冰淇淋已经吃掉一半,该消费者便在工作人员的陪伴下去往医院急诊,经医生诊断确认对健康无影响后,双方返回该麦当劳门店,但却未就赔偿达成一致。
据该消费者透露,麦当劳方面拒绝按照《食品安全法》148条的千元赔偿条款赔偿1000元。 “他们暗示我咄咄逼人,没有健康问题还硬要他们赔偿。”该消费者告诉财经网产经,“我已经给麦当劳总部发了邮件,他们目前是承认有异物这个事,只是说他们研究过法律,没有健康影响就不赔偿。真不知道他们研究的是什么法律。”
以消费者没有受到实质人身损害为由拒绝千元赔偿,只是诸多食品安全纠纷中的一个插曲。谁是造成食品变质/异物的责任人,往往也面临争议。
图片来源:北京消费者提供
近期,身处北京的一位消费者告诉财经网产经,自己在线上下单,从某大型超市购买的康师傅妙芙,在仍处保质期内打开发现,已经出现了严重上霉的问题。而在与康师傅北京的业务员多轮交涉后,对方只愿意赔偿500元,并要求自己删除在某社交平台上的曝光帖子。
“业务员说康师傅一直是十倍赔偿,没赔过1000元,这次500也是他们申请的。”该消费者向财经网产经介绍,“业务员也说一年也出现不了一次发霉的问题。这次可能是运输的原因。”
问题源头追溯争议:所谓“偶发”或存伏笔?
食品开包后的变质、异物维权,常常遭遇取证难、索赔难。但并非没有成功案例。财经网产经注意到,就在北京消费者曝光购买到发霉康师傅妙芙的前一个月,有盐城消费者反映,自己也购买到了发霉的康师傅妙芙,且获得了1000元赔偿。
“康师傅公司没出面,是本地经销商帮我解决的。”该盐城消费者告诉财经网产经,“但始终没说是什么原因导致变质。”
财经网产经翻阅康师傅历年财报注意到,妙芙所在的方便食品类目,在2018年报时公开收入为7.79亿元,同比衰退9.27%。并在彼时宣布由于占集团比例过低,虽仍将聚焦核心糕饼品类并积极调整产品结构,但未来不会再在公告中单独阐述此业务。而以“其他”类目观察,2019-2021年的康师傅财报中,这一类别也基本以规模下滑或保持低迷,并转向亏损的状态为主。
财经网产经据此联系康师傅,询问如何看待业务员自称“一年出现不了一次”,但实际近一个月已曝光出两次。妙芙是否已经在公司内部被边缘化,以及双重赔偿标准等问题。
康师傅方面向财经网产经表示,从妙芙的销量看,公司认为“发霉”依然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妙芙的工厂有批次报告,每年被抽检百余次。生产环节也会有专门工序检查漏气。
“但确实这款蛋糕含有水分、营养多,如果运输过程中未按要求固定摆放好,左右晃动比例超过规定,可能会造成真空环境破坏,继而漏气。”康师傅方面告诉财经网产经,“所以我们在产品外包装上也会提示,如果发现破袋漏气的情况,消费者是可以找我们更换的。”
食品安全事故的“偶发”,在一些消费者眼中,并不完全是偶然。就在合肥麦当劳门店投诉的前一周,有广州消费者向财经网产经反映,自己当天上午前往门店购买早餐时,发现店员在垃圾桶旁制作汉堡,并把摸过汉堡的手直接伸进垃圾桶放垃圾。
图片来源:广州消费者提供
“我在前台等待取餐,店员做汉堡的位置,正好就在我前方。所以看到店员在拆装汉堡的塑料袋,但我不确定垃圾桶还有没有其他厨余垃圾。然后就看她使劲按压了好几下垃圾袋,之后又在操作台上压汉堡。”该消费者告诉财经网产经,“这家店平时人特别多,感觉店里人手也不够,有时候前台收银员还要帮着做汉堡。而且我平时去别的店进门时都会有人提醒扫健康码,但这家店我进去几次都没人让我扫码。”
财经网产经据此通过多种方式询问麦当劳方面,上述广州消费者拍摄照片里呈现的工作场景,是否符合麦当劳内部规则。而对于合肥消费者提出的千元赔偿,门店自称“研究过法律”遂拒绝。是否是因为在麦当劳看来,必须出现腹泻、呕吐等疾病,才算千元赔偿条款中的“受到损害”?但截至发稿,并未获得回复。
业内:惩罚性赔偿不以人身损害为前提,食品安全遵循首负责任制
“千元赔偿条款并不以造成人身损害为前提。” 针对上述消费者维权难点,北京康达(厦门)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梁婕律师向财经网产经介绍道,早在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当中第十条明确规定,“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主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二款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以未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梁婕谈到,彼时《人民法院报》也发布了5个典型案例。其中的第3个案例即围绕这一司法解释。该案件里,法院认定“虽然消费者并未食用该有异物的果冻,未提交证据证明该食品给其造成了人身损害后果,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不以消费者人身权益遭受损害为前提。故消费者要求被告退还物款并支付1000元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予以支持。”
除却当事方在惩罚性赔偿前提条件上的争论,如何确定责任主体,也是诸多食品异物维权的关键。
梁婕告诉财经网产经,首先,《食品安全法》第34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类别包括了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也包括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其次,148条也提到,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可一些食品品牌,在解释异物/变质原因时,会出现将问题推至合作方的情况。除却前述康师傅妙芙霉变的运输环节质疑,桃李面包也出现了疑似将异物原因归结到肉松厂家的案例。
近日,一名桃李面包消费者告诉财经网产经,在从旗舰店购买到一袋吃出疑似白色硅胶物体的鸡蛋香松面包后,店铺客服起初只愿意退款。而当消费者选择起诉桃李面包后,对方立刻转变态度赔偿1000元并请求撤诉。
图片来源:消费者公开
“他们估计自己也不清楚是什么东西,但因为在肉松上,他们说有可能是肉松厂家那边造成的。”该消费者向财经网产经透露。“说赔付后让我把异物寄回去,估计要检测吧。”
从桃李面包年报和线上宣传看,其对外采购的具体品类则包括面粉、油脂、糖、鸡蛋、腿肉、奶粉等。所展示的供应商名单则包括多家海内外知名巨头。但并未有关于肉松的具体指向性信息披露。
财经网产经据此询问桃李方面,在拿到相关异物产品后,有无进行检验和追溯? 该款桃李鸡蛋香松面包的肉松原材料,是否为桃李从外部采购?桃李有无跟供应商协调追查异物来源?但截至发稿,并未获得回复。
“在消费者眼中,即便出事的环节不是你品牌自己直接核心控制的,但只要出事了,受损的还是这个品牌的形象,毕竟会反映出你产业链运营的风险纰漏。”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向财经网产经谈到,“很多大型食品企业,我相信它换位思考的能力是有的。但做食品的链条很长很复杂,有很多不可控因素,如何杜绝全链条的隐患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