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明确,实施购房契税财政补贴政策。对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包括车位、车库和杂物间等)的购房人,按其实际缴纳的契税予以50%的财政补贴。
同时,加大大专以上学历及各类技术人员购房补贴力度。吸引大专以上学历及各类技术人员在我市创业置业,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或录用为公务员、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人员,在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时可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以其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面积作为补贴计算基数,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以及高级技师补贴标准为200元/平方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及技师补贴标准为150元/平方米,全日制本科生、中级职称人员及高级工补贴标准为120元/平方米,全日制专科生及中级工补贴标准为100元/平方米。
《措施》还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与首次贷款额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