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涉及“创业环境优化”计划、“创业主体培育”计划、“创业服务护航”计划、“创业培训赋能”计划、“创业政策扶持”计划、“金融产品助力”计划、“创业载体筑巢”计划、“灵活就业支持”计划等八项计划。
根据“创业环境优化”计划,陕西将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结合本地特色创业品牌行动计划、劳务品牌培育计划,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创业主体培育”计划明确,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构建创新创业课程、创新训练、创业实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扩大创新创业教育普及率和覆盖面。建设培育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鼓励高校设立创新创业微专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聚焦农民工能力短板、产业特点和创业阶段,强化培训、资金、场地、用工、营销等扶持。把经营水平较高、经济效益较好、有发展潜力的、符合认定条件的中小农业企业纳入市(县)级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支持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创业,鼓励发展夜经济、后备箱经济等特色经营。
“创业服务护航”计划明确,探索驻校企业家制度,扩大校外双创导师规模,鼓励驻校企业家和校外双创导师定期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体开展创意沙龙、项目路演和创业实训,提供创新创业分类指导咨询,对接校外政策、资金及市场资源等创业服务。搭建省级大学生创业创新信息服务模块,归集发布创业创新信息、行业市场动向信息和企业创新需求清单。强化人力资源对接服务,面向各类创业项目人才引进和招聘用工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对接洽谈活动,为重点群体创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创业培训赋能”计划要求,针对重点群体创业需求,广泛开展创业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深入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针对不同创业阶段开展培训。将返乡人员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经理人培养、示范家庭农场主能力提升培训、青年农场主培训、农民合作社培训和乡村振兴云培训等培训体系,提升从业人员技能。
根据“创业政策扶持”计划,陕西将对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农民工、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企业失业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高校毕业生,借款人因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上限。大力推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增信,免收担保费,省财政给予1%的保费补贴。
“金融产品助力”计划明确,鼓励金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存量,扩大增量,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创新。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支持金融机构围绕“稳岗扩岗”工作,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开展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上市培训,加大金融机构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服务支持力度。支持各高校出台成立校内天使投资平台、创业投资平台的相关政策,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投创新。鼓励高校资产公司、校友企业发起设立校属创投基金,助推大学生创新创业。
“创业载体筑巢”计划要求,政府投资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载体用于创业项目使用的场地,要优先向重点群体免费提供。引导激励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载体改造升级。成立陕西省高校科技成果投资联盟(协会),吸引全国知名创投机构投资陕西高校科技成果。持续推荐认定国家级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给予50万元奖励。
“灵活就业支持”计划要求,畅通线上线下渠道,允许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免费向社会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和求职招聘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改造利用闲置建筑,为劳动者就近提供零工信息对接、就业帮扶、技能提升等多元化服务。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权益维护,提供维权“绿色通道”和法律援助服务。对依托平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