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2023年至2024年,通过优化创业环境、落实扶持政策、提升创业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投身创业活动,力争实现创业培训规模不少于12万人次、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创业不少于1万人、新增返乡入乡创业人数不少于5万人、退役军人新创业不少于5000人。
具体举措包括实施9项计划,即创业环境优化、创业主体培育、创业服务护航、创业培训赋能、创业政策扶持、金融产品助力、创业载体筑巢、创业氛围营造、灵活就业支持。其中,在创业政策扶持方面明确,加快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按规定免除反担保要求,对因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借款人,给予原则上不超过1年的展期。同时,支持金融机构围绕“稳岗扩岗”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贷款投放,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在加大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力度方面,拓展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支持项目,计划认定一批返乡创业示范园,省财政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方案》指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定期调度汇总实施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强工作督促指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