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畅通失业登记办理及服务渠道,引导失业人员线上办理失业登记,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专人定期与失业人员联系,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调查,及时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见习等帮扶措施,并组织特色化、小型化招聘对接活动。
在提升失业人员就业能力方面,通知鼓励和引导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职业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培训补贴标准目录”所列职业和等级的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费、鉴定费和生活费补贴政策。
在稳定就业岗位方面,天津各类企业2022年全年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按规定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与此同时,鼓励农民工等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对新申请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此外,天津将通过新建、升级或改造的方式,推动建设一批规范化零工市场,在线下服务大厅和线上服务平台开辟零工服务专区,提供免费零工对接服务,为农民工带来更多就业机会。
对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天津将积极落实包保责任,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对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遴选社区服务岗或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