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民工创业开辟新天地,营造好环境
在就业帮扶政策方面,重庆脱贫人口可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在户籍所在区县以外区域实现单位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除外)、自主创业,且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并仍处于就业状态的,可享受500元/人;在山东省稳定就业,可享受800元/人。
创业政策方面,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可申请个人或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上,个人上限为20万元∕人;企业申请按照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确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另外,农民工进行网络创业,也有政策可享!据介绍,经认定的网络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同时,还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培训补贴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网络创业者招用的其他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将农民工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对象范围
准备创业或创业初期(培训前1年内取得营业执照)的农民工参加创办“你的企业培训”(SYB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成功创业者(培训前1年内或培训后1年内取得营业执照)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超期或未创业的,按900元/人补贴;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成功创业(取得营业执照)1年以上的农民工参加改善“你的企业培训”(IYB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按18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此外,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即可获得补贴。补贴标准根据不同项目、职业(工种)及等级确定,每人每年补贴一次。
培训机构垫付培训费用的,由培训机构按照“机构垫付、先垫后补”原则享受培训补贴。培训对象缴纳培训费用的,由培训对象按照“个人申报、直补个人”原则享受培训补贴。
培训补贴实行“免申即享”,培训对象按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后,培训机构、培训对象无须申请,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审核。
招用这些人员企业最高可获6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对招用重庆户籍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脱贫人口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可获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最高可以获得6000元/人;此外,还可获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金额。
实现就业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重庆户籍登记失业低保家庭成员,失业后实现再就业的,或民政部门核减其家庭低保金的,可获得低保就业补贴,补贴标准按其家庭当月核减低保金总额计算。
值得一提的是,为打通服务农民工“最后一公里”,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近日上线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一键办”数字化智慧平台,实现就业失业登记、求职招聘、培训报名、创业担保贷款和就业补贴申领、劳动维权等事项“一键”办理,让农民工享受一站式、集成化、全链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