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家研究指导方向,我市创业指导专家库拟将专家分为:创业(培训)教育工作者、创业实践专家、创业服务专家三个类别。
创业指导专家,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公益创业指导服务工作,乐于分享创业经历和创业实践经验;熟悉国家、省、市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了解和掌握创业指导理论知识,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规律;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他相关机构负责人,及曾有以上经历的人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创业工作研究和指导服务的教授学者;取得创业指导相关领域国家级资格证书或省级培训等证书的人员;有从事创业指导、创业咨询等创业服务活动的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本科以上学历,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需要;有饱满的创业服务热情,履行专家的职责义务,服从工作安排。
创业指导专家,将主要提供创业指导、参与创业活动和宣传政策等方面服务。一是提供创业指导,为各类创业者提供人员团队、财务管理、商业模式、营销策略、投资融资、法律风控等方面专业的线上、线下咨询和指导服务,对创业者在创业不同阶段出现的各类问题,作出诊断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或对策。二是参与创业活动,参与市、区县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大赛、论坛、讲座、评审、调研等创业服务相关活动,担任活动创业指导专家或评委,帮助创业者掌握创业相关知识,提升把握市场的能力,提高创业项目质量和创业成功率,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建设性建议。三是宣传创业政策,在为创业者或企业提供“线上”“线下”的创业指导、不定期到创业型街道(社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创业大学等机构进行指导的工作过程中,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制定的系列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助力营造我市的良好创业氛围。
创业导师实行聘任制,聘期为3年。聘期届满,符合本通知规定并愿意继续服务的创业导师,重新续聘。按照“自愿申请、公益服务”的原则参与,依据专业特长、服务领域纳入全市创业导师专家库。创业指导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可提出退出;出现有明确证据证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的,将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