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在原有政策扶持10类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基础上,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其中新市民是结合我省实际,细化明确的人员类别。以上新增行业和群体不受原10类重点群体限制,扩大大贷款受益范围。
《通知》明确,个人最高可以申请贷款20万元,合伙最高可以申请11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可以申请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通知》要求,完善担保机制、简化申办程序、提高贴息资金审核拨付效率。鼓励各地进一步降低个人和小微企业反担保风险控制金额。鼓励各地建立网上申办,按照非必要不提供的原则,重新梳理相关内容,将原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调整为2个自然日,提高贷款办理效率。另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不再提供就业创业证,“贷免扶补”按照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