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包括,启动面向毕业年度内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措施》提出,今明两年,北京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继续稳定高校毕业生招(录)聘规模,到科研助理等临时性岗位就业的毕业生将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
受本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延期影响的考生,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现灵活就业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长不超过3年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对困难家庭毕业生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为每人提供至少3-5个就业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措施》还对创新创业给予支持。在融资上,加强了大学生创业板、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组织子基金对接大学生创业项目,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等资金支持。
同时,启动面向毕业年度内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落实取消报到证并持续健全服务体系,《措施》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制度改革,从明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推动线上签约,落实入职体检结果互认,集成服务事项“打包办”、推行创业市场主体开办“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