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山姆冷链食品有限公司、广东风信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布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法律文书。文件显示,沃尔玛曾起诉山姆冷链超市在店名中使用“山姆”,销售“山姆卫来”产品,构成对沃尔玛知名服务独有名称“山姆”的侵权。一审法院认定“山姆卫来”与“山姆”不构成相似,沃尔玛的指控不成立,驳回其诉讼请求。
对此,沃尔玛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称一审法院认定错误,山姆公司、风信子公司因类似诉讼被判侵权后继续侵权,属于故意侵权。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认为,山姆冷链公司使用“山姆卫来”标识是擅自使用对沃尔玛有一定影响的服务的特有名称,导致人们认为涉案店铺与沃尔玛存在特定关联,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法院判决不当,应予纠正。二审判决结果为:撤销一审判决,山姆冷链公司停止在其门店使用“山姆”二字,赔偿沃尔玛经济损失共计100万元,东方风信子公司对赔偿金额15万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