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五一临近,近几天很多地方的旅游市场有所回升,但一些低成本的出行问题也应该引起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的关注。日前,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初,江苏省扬州市老年消费者刘先生进入了一个低价旅行团。交完钱,对方答应的礼物也收到了。他和他的妻子打算在新年期间出去散步。但由于疫情,旅游计划搁浅。然而,当我想要退款时,我遇到了一脚踢。
目前,江苏省扬州市消费者协会已成功调解刘先生旅游消费纠纷,并发布消费提醒,提醒老年人警惕“零团费”、“低价游”。
刘先生60多岁,已退休多年。在朋友的推荐下,他加入了一个旅游团。团主自称是一家全国性连锁旅游公司的工作人员,每人只要交1200元的费用,一年内就可以享受三次国内游,保证每次游不少于三天,还可以收到礼品。刘先生改变主意,分两次将人民币2400元转让给对方。对方收到钱后,及时把礼物送给了刘先生。虽然没有提供发票和任何书面协议,但刘先生并没有多想,所以他打算在新年期间和妻子一起旅行。
没想到,由于疫情,团里发出通知,旅游计划暂时搁浅。刘先生的女儿得知后,觉得这次低价游有些不靠谱,提醒父亲不要上当受骗。刘先生很快联系了店主,要求退款。
团主说每人300块钱的礼金要先扣完再退费,要联系公司经理。经理说他们把钱给了合作旅行社,旅行社坚持说没有收到刘先生的钱。看到还是没有进展,今年3月15日,刘先生向扬州消协投诉,要求退款。
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调查。据调查,所谓的全国性连锁公司只是通过各种方式吸引客户,然后与一些小的有资质的旅游公司合作,按比例分钱。每次旅行前,他们都会和消费者签订合同。在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旅行社同意扣除每人300元的礼品费,退还刘先生1800元。目前刘先生已收到退款。
据悉,近年来,不少旅行团在“价格骇人”、“价格低廉”甚至“零团费”的诱饵下,吸引了不少老人加入旅行团,背后隐藏着多重风险。
对此,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出行时要找正规的旅行社,在预算内选择大品牌和质量好的旅游公司。交钱的时候先看合同,不要相信旅行社的口头承诺,多读多问再签。小心低价陷阱,当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时要警惕。最后,采购发票应妥善保管,如有争议,可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维护其合法权益。(记者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