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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倡议:不为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广播服务

    6月1日电据文化旅游部网站消息,中国表演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全体会员提出以下举措,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 《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主动落实平台和经纪机构的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各项机制,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和引导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直播服务,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直播生态。

    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时代主题,积极引入更多具有文学品位和文化内涵的现场内容,引导、教育、感染人民。全行业形成联动,打造现场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文化等一批品牌活动,鼓励主播积极参与,带动粉丝形成正面引领。

    三、网络演出(直播)平台产品、运营和内容设置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建立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

    不为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服务。为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服务,需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二)不断升级和优化“青少年模式”,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网络,积极拓展青少年内容池。

    (三)建立未成年人网络侵权的举报、识别和干预机制。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优先受理并及时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投诉和纠纷。

    (4)网络直播平台逐步建立安全可信的大额提醒、身份验证等技术保障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冒用成人账户充值和奖励。经查证属实的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户进行奖励的,按照规定优先退款。

    四、进一步发挥主播“警示名单”的联合惩戒作用,对涉及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播实行“零容忍”。主播经纪机构与网络直播平台合作,加强网络主播管理,约束网络主播行为。

    五、有影响力的平台、经纪机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继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公益行动,充分发挥直播优势,凝聚爱心力量,关爱远程教育、农村教育、艺术普及、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领域和群体,利用直播点亮未成年人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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