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钟看 部电影”、 戴镜头”和 解说“……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各种丰富有趣的短视频高效地满足了人们碎片化时间观看优秀影视作品的需求,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在短视频平台上追剧看电影。然而,这种短视频正在成为知识产权侵权的高发领域,引起了业内人士的抵制。
4月9日,70多家影视媒体单位和企业发布了关于影视版权保护的联合声明,表示将针对自媒体制作人和经营者在互联网上擅自编辑、删减、传输和传播影视作品的行为,开展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呼吁短视频平台和自媒体经营者切实增强版权保护意识。社会各界应积极举报、删除和屏蔽侵权内容。
诚然,近年来短视频行业发展迅速,“处理”影视作品的侵权事件也频频发生。根据12426版权监测中心公布的《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2019年至2020年10月,监测到1602.69万个疑似侵权链接,独家原创作者侵权率高达92.9%。在短视频平台上,影视作品的传播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简单地将原片进行搬运和切片,然后组织成合集再进行传播,也可以在影视作品的基础上进行内容的再创作,如对话与讲解、素材混合与剪切、反应等。
影视版权保护联合声明发布后,微博热搜出现了“各大视频平台影视公司联合声明”的话题,业内人士和网友纷纷发声。笔者对观点进行梳理,基本分为两大阵营:一是谴责短视频侵权,支持版权保护行动;第二,我们认为很多短视频都是影视作品的宣传引流,不应该“一扫而空”。
对此,笔者认为,目前的争议主要是由于影视行业寒冬,部分人版权意识淡薄,创作不当,版权授权流程不成熟。作为“搬运工”的短视频UPmaster和平台获得了巨大的流量和收入,而作为“制作人”的影视媒体企业收入较低。相比之下,短视频给“制作人”带来的引流收入很少,自然造成双方的冲突。这种对比也可以从以下一组数据中看出:《中国电视剧(网络剧)产业调查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短视频用户使用时间首次超过长视频,短视频用户规模达到每月活跃用户8.21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影视行业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沉重打击,剧组停止拍摄、推迟项目、调整播出平台、限制影院流量甚至关闭,也导致只有少数发布2020年业绩报告和业绩预测的上市影视公司盈利。
联合声明发出的维权信号是积极的,但显然远远不足以宣示这个行业的集体态度。尊重知识产权,创造良好的原创环境,是推动影视产业长远发展的基石,围绕内容标准化的二次创作也是不可或缺的,也是有益的。因此,在版权所有者、短视频平台、影视二次创作者和用户之间建立一个完善的版权授权、运营、审核、引流和转化机制是非常重要的,这就需要各方朝着相反的方向努力,共同促进我国影视产业的繁荣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