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选秀节目综艺节目选手于的粉丝支持俱乐部因粉丝支持度数据不达标对粉丝进行了处罚。处罚包括2.22元起买虚拟数据,反黑任务等。原因就更可笑了。从盯梢粉丝,饭圈互撕,豆瓣控评,到惩罚粉丝,饭圈文化一次次刷新人们的认知。
不禁要问支持社,是谁给了你这么大的勇气?偶像化是个人选择的问题,怎么偶像化也是粉丝的自由。这样的“惩罚”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也触及了法律的底线。
即使支持俱乐部回应说处罚是自愿的,但这个借口显然站不住脚。PUA软暴力伤人事件发生的少吗?“哥哥的专辑你没买几十张?你就是这样爱你弟弟的吗?”这样的言论不乏威逼。也有一些支持社表面上说不强制,暗地里讲“论资排辈”,钻法律和人性的空子。
在“非理性偶像化”愈演愈烈之际,“年轻人借钱偶像化”之类的话题不止一次热搜,“中学生把家里所有积蓄都花在偶像化上”的消息引发了诸多讨论。当然其中也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但值得痛心的是不正常的饭圈文化和不规范的粉丝支持俱乐部。
流量时代的偶像生成机制将粉丝和明星联系的更加紧密,也催生了评价控制、博客轮换、反黑、名单播放等情感和物质劳动。当这些行为超出正常限度时,就演变成“话语斗争”甚至“军备竞赛”,严重扰乱了网络生态。粉丝们玩腻了榜单,忙着控评,忙着透支人力物力财力,却只是“偶像行业”里的一颗“螺丝钉”。
粉丝支持俱乐部是偶像化活动的“组织与交流”的体现。组织有自己的秩序,成员愿意接受并严格执行规则。这可以理解,但问题是,秩序的边界在哪里?如何界定成员自治与整体群体规则的界限?大家聚在一起是因为喜欢同一个明星。是不是要区分你我,甚至进行“精神控制”?打着支持俱乐部的旗号“惩罚”粉丝,既是非理性偶像化的表现,也是权力的任性。为了规范粉丝支持俱乐部,理顺问号,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魏建议,明星粉丝俱乐部应当在民政部门登记,明确责任,规定权利和义务,“可以组织什么活动,是否可以筹集资金,在哪个层次筹集资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备案,依法开展活动,接受年度检查。”明星也要主动说出来,给粉丝正确的引导,这不仅是为了避免对自己造成不良影响,更是作为偶像的责任。
最重要的是,广大粉丝要始终坚持理性,保持理性。身份不代表他们没有自我,加入组织不代表失去自由。毕竟他们除了是粉丝,首先也是独立的个体。即使面对多方的“追杀”,偶像化也要回归其本质,崇拜和爱也要找到自己最初的心,而不是被割的“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