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石像是金代遗物,年代清晰,在东北地区并不多见。”日前,大连市普兰店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检察机关正在密切跟踪他们办理的督促保护双塔摩崖造像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后续情况。文物具有见证历史、承载文化的重要价值。面对文物受损、保护不力的问题,我省通过公益诉讼弥补依法保护文物的不足,深入开展文物领域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筑牢文物“保护墙”。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52件,取得显著成效。
我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和文物检查;在社会团体的帮助下,与文化保护协会建立合作;走访文物爱好者,多渠道获取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线索。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和“公益诉讼随手拍”微信小程序得到广泛应用。之前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办理的永济大桥公益诉讼案,是检察干警在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上查到的。
我省检察机关注重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治理合力。沈阳市检察院通过大数据平台查询到1574件不可移动文物、红色文物的详细信息,将14件案件线索下发基层医院办理;抚顺很多不可移动工业遗址都是低层次的,使用者多,保存条件复杂。抚顺市检察院与行政机关共同努力,完善属地文物保护长效机制。新宾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和有关行政机关先后对红升乡汉长城遗址、永陵镇宣土县永陵程楠遗址、夏家河乡肖家河乡明长城遗址进行了实地勘查。今年上半年完成调查后,将进行保护工作。此外,辽阳、阜新、盘锦、葫芦岛等地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协商、圆桌会议、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解决文物保护专业性强、整改难度大的难点问题。
今年,全省检察机关结合辽宁实际,继续加强对辽宁段长城等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公益诉讼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