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电 7日,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开发银行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总体格局。
以“文化引领、产业带动”、“农民主体、多方参与”、“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特色发展”为基本原则,提出到2025年,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有效机制基本建立,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得到有效激活,农村文化业态得到丰富发展,农村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利用,农村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
将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界定在创意设计、演出产业、音乐产业、艺术产业、手工艺、数字文化、其他文化产业、文化与旅游融合等八大文化产业,并提出了四项政策措施,即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建立集聚各方人才的有效机制、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支持、统筹规划发展、资源保护利用,以加强政策整合,营造良好环境。引导文化产业机构和工作者深入农村进行对接帮扶、投资发展,促进文化产业人才、资金、项目、消费等要素更多流向农村,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
《意见》要求,地方文化和旅游、教育、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各级机构要加强部门协调,统筹各方力量,统筹各类资源,加大支持力度,扎实推进文化产业乡村振兴。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有关部门,选择一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市、区),充分发挥县级统筹和资源配置作用,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示范。